黨群工作部
1.負責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黨委的決議;
2.負責集團公司黨委公文處理,組織起草黨委有關制度、工作計劃、報告、總結等文件和材料;
3.負責督促和檢查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貫徹落實黨委決議決定、工作計劃的情況;
4.負責落實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以及監督、檢查所屬單位主體責任的落實;承擔集團公司黨委對受處分黨員干部的“回訪教育”工作;
5.負責對集團公司黨委領導的批示進行傳達、催辦、檢查和督促;
6.負責集團公司網絡信訪工作;
7.負責管理集團機關“三密”文件,承擔集團公司保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8.負責集團公司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發展以及創先爭優表彰等工作;
9.負責集團公司機關中層干部、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外派控股和參股企業高管的推薦考察、選拔、培養、調配和使用工作,以及年輕后備干部的考察、培養和選拔工作;
10.負責集團公司黨委法治建設和意識形態的日常工作;
11.負責集團公司文明創建工作;
12.負責集團公司工會(女工)、共青團等群團工作。
紀檢監察部
1.維護黨的章程和國家政策法規,承擔集團公司紀委的日常工作,履行執紀監督問責職責;
2.協助集團公司黨委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和考核,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開展黨風黨紀和遵紀守法教育工作;
3.負責監督檢查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上級部門、集團黨委決策的執行情況;
4.負責對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落實中央、省、市委以及公司改進作風各項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5.負責集團公司違紀線索的處置和案件查辦工作;
6.負責審查集團公司新提拔干部的廉潔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7.負責受理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黨組織、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投訴,并組織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受理黨員、干部對黨紀政紀處分不服的申訴,協助集團黨委對受處分黨員干部的“回訪教育”工作;
8.執行黨委決定,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系統巡查和專項檢查工作。配合做好上級對集團公司的巡察工作,處置巡察組移交的問題線索;
9.根據相關監督和問責規定,組織實施黨內問責、行政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問責工作;
10.負責監督、檢查、指導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辦公室
1.負責集團公司日常行政事務的組織、協調、督辦、落實;
2.負責集團公司行政公文、來往文電的處理,組織起草工作計劃、報告、總結等綜合性文字材料;
3.負責集團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4.負責集團公司機關檔案管理工作(人事檔案除外),對所屬各單位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5.負責集團公司印章的管理、證照的年審和保管工作;
6.負責集團公司會議室的統一管理以及公司綜合性會議、行政會議的會務工作、節假日值班安排,重大活動的協調安排和對外聯絡工作;
7.負責督辦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及機關各部門對集團公司行政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集團公司領導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的執行落實;
8.負責集團公司宣傳報道以及信息的搜集、整理、報送等工作;
9.負責集團公司信息化建設,管理公司網站及網絡系統、硬件系統的維護管理工作;
10.負責集團公司對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11.負責集團公司信訪(不含網絡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反恐、計劃生育等工作;
12.負責集團公司機關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登記、保管及辦公用品、設備的采購、發放、管理和處置;
13.負責集團公司的創衛工作以及機關辦公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14.負責集團公司機關人員的考勤,機關車輛、辦公場所、食堂的管理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財務會計部
1.負責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指導所屬各單位的財務工作;
2.負責編制集團公司財務預算、決算和建設資金月度、年度計劃,定期檢查、分析反饋計劃執行情況;
3.負責集團公司財務核算基礎工作,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期編制財務報表并向有關部門報送;
4.負責集團公司的資金調度和使用,加強成本控制,合理使用資金;
5.負責集團公司各項財產賬務的登記等工作,并定期組織開展財產清查;
6.負責集團公司財政性資金的爭取、稅負籌劃、稅費申報和集團公司的統計工作;
7.全面配合、支持融資部門做好融資工作,配合做好國資委對集團公司經營業績的考核工作。
項目管理部(中城項目管理公司)
1.負責編制集團公司中長期項目建設規劃及年度項目建設計劃;
2.負責集團公司建設項目(含委托代建項目)的協調、監督和項目進度督辦等日常管理;
3.負責工程項目論證、施工圖設計(含初步設計)、工程項目變更、工程結算的審查以及工程竣工驗收、移交,參與工程招投標及政府采購工作;
4.負責市政府要求集團公司實施的公益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協調督辦工作;
5.負責集團公司對外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投資額度審查及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6.參與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建設項目任務目標的制定與考核;
7.負責組織擬定集團公司建設項目資金支付以及對外投資建設項目的資金支付計劃;
8.負責工程項目建設資料的收集以及工程項目統計工作的歸口管理。
融資部
1.負責組織編制集團公司融資規劃;
2.負責起草集團公司年度融資計劃并組織實施融資;
3.負責融資項目的包裝工作,牽頭負責項目的立項、可研、環評、規劃、國土等手續的辦理和項目申報工作;
4.負責對融資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和服務,并做好融資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5.負責對接服務金融單位工作。
企業發展部
1.負責擬定集團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項目及生產經營計劃,所屬各單位發展規劃的審核,項目報批;
2.負責集團公司改革、發展政策的研究、擬訂和督辦落實;
3.負責集團公司文化建設、企業形象設計以及招商引資工作;
4.牽頭組織集團公司經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5.負責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和所屬企業的反恐工作;
6.負責對集團公司及所屬二級單位、控股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
7.負責指導、協調、服務集團公司所屬二級單位及控(參)股企業開展生產經營,對其國有資產經營及保值增值進行監管;
8.負責對外投資經營工作,對集團公司經營項目、投資、參股、企業合并等重大事項進行風險評估和程序把關;
9.負責組織辦理政府授權資產的接收、經營和管理工作以及公司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處置;
10.負責集團公司法律事務、普法工作。
審計部
1.負責對集團公司及所屬二級單位、控股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實施的有效性進行監督和評價;
2.負責對集團公司及所屬二級單位、控股企業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
3.負責對集團公司及所屬二級單位、控股企業籌資和對外投資等重大事項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評價;
4.負責對集團公司投資實施的建設工程項目預(結)算、重大項目變更的復核和政府審計的送審工作;
5.負責對集團公司有關經濟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規性進行評審,參與對公司經營項目、投資、參股、企業合并等重大事項進行風險評估;
6.負責配合國家審計機關和社會中介機構對集團公司及下屬單位的專項審計,并跟蹤落實審計意見;
7.負責集團內部專家庫和中介機構名錄庫的建立和管理,對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并會同紀檢監察部對重點環節進行監督;
8.負責制定集團內部審計計劃并組織實施,監督和指導集團所屬二級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人力資源部
1.負責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的管理,負責制定和完善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2.負責集團公司機關績效考核、工資報批以及所屬各單位工資方案的審核和工資總額的控制;
3.擬定集團公司機關機構設置及其部門的定員定崗定責,審核所屬各單位的機構設置和定員定崗定責方案;
4.負責集團公司人員招聘、考核、錄用、調動、晉升和辭退等管理工作;
5.負責集團公司黨委管理干部和機關的人事檔案管,負責集團公司機關職工勞動合同的管理以及職工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失業、生育、工傷和企業年金等管理工作;
6.負責處理勞動爭議,建立和諧的勞資關系;
7.負責人力資源信息的統計、分析、匯總和上報工作;
8.負責職工職稱的申報、評審、晉升等工作;
9.負責老干部、退休職工的管理;
10.負責員工培訓、繼續教育等工作;
11.負責監督與指導所屬各單位人力資源的管理。